尊敬的客户:
依据郑商函〔2021〕322号文《关于调整玻璃期货21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》及目前国内外市场形势,我司在结合业务需求、分析品种波动率和公司整体持仓的情况下,决定:
1、自2021年7月16日结算时起,将玻璃期货2109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%;自2021年7月23日结算时起,将玻璃期货2109合约的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%。
2、交割月份或临近交割月份合约保证金收取比例,按Max(公司基础保证金,交易所保证金+3%)的标准执行;如遇上述调整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,则按两者中比例高、幅度大的执行。
3、如遇交易所调整上述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,我司将做相应调整。
光大期货有限公司
2021年7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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